特殊工种年龄工龄条件:男满60岁,女满55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从事特殊体力劳动:男满55岁,女满45岁,连续工龄满1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满50岁,女满45岁,连续工龄满10年,医院证明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分析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拓展延伸
离休条件的新规定对退休人员有哪些影响?
离休条件的新规定对退休人员有着重要的影响。根据新规定,退休人员需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享受离休待遇。首先,年龄要求可能会有所提高,使得退休人员需要等待更长时间才能符合离休条件。其次,工作年限的要求可能会有所增加,这意味着退休人员需要更多的工作年限才能达到离休资格。此外,新规定还可能对退休金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导致退休人员的离休待遇金额发生变化。综上所述,新规定对退休人员的离休条件和待遇产生了明显的影响,需要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结语
新规定对退休人员的离休条件和待遇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年龄、工作年限和劳动能力等方面都有所调整,使得退休人员需要更多的等待和努力才能享受离休待遇。退休人员应当及时了解新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以确保能够满足新的离休条件。这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变化,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准备。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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