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夜宵店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相关材料如下:
1、工商部门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店铺名称;
2、携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的复印件,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等等,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餐饮店的证件;
3、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本人需要取得健康证;
4、办好《餐饮经营许可证》,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携带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和复印件、店面的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店面的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5、获得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办《税务登记证》,需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文件、租赁合同、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资料。
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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