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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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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条件如下: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会受到国家的干预。4.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5.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43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44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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