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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中的风险提示是否涵盖了所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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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基金合同可以看出,基金公司已经对基金的投资对象、投资行为和风险等方面做出了充分的披露和提示。但是,由于投资市场存在着不可预知的风险,基金合同中所涵盖的风险提示并不一定涵盖所有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在签署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书,并应充分认清所面临的风险。

法律依据:

1.《基金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将基金投资的风险状况充分告知基金持有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说明》第56条规定:“投资风险是指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济形势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甚至部分或全部损失的可能性。”

3.《基金合同》的风险揭示部分详细列明了基金投资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注: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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