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因此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请求。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章》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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