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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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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强迫卖淫罪怎么立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六条:[强迫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

组织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五条:[组织卖淫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应予立案追诉。

介绍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引诱卖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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