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消费者申诉电话1231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隶属本办法限定的无照经营做法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要求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做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金。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胁迫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做法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要求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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