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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有没有必要去办理房产公证

来源:欧得旅游网

网友提问: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但是婚前父母出资全款帮我买了一套房,不过由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很长,恐怕房产证婚后才会办理下来。虽然我和父母都对我女朋友很满意,但他们还是想劝我们办理房产公证,毕竟这套房用光了老两口大半辈子的钱。但是,我又怕办理公证会伤了感情,所以我想问问到底有没有必要办理公证。

律师解答:

虽然结婚都不是冲着离婚去的,但现代社会这么复杂,谁也没法保证不是,要是真碰上骗婚的,那辛辛苦苦攒的积蓄就被人分了一半,更何况这一半里面往往还包含了父母一辈子的血汗。尤其关涉房产这种大事的时候,还是多了解了解的好。

不过你可以放心,你的情况并不需要办理公证,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依法全部属于你,所以你也不用操心怎么跟你老婆开口说办公证的事了。因为这种情况下,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房产的归属,否则有失公允。

其他无需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取得产权证的。据《民法典》规定,这种情况下,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者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这种情形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此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按揭买房,并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日后离婚,因对对方进行补偿,要注意的是,需补偿的婚后还贷的钱的一半,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以下情况建议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另一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另一方名下。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包括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公证为共同财产时,可以写明双发各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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