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如果办理新卡仍有可能会再被冻结的。所以,重新开户不能避过冻结。
法院冻结银行卡,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是在执行中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冻结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所冻结的银行卡中金额不足的,仍然可以冻结其它的银行卡,包括新办的银行卡。
先要明确账户冻结的概念,冻算账户是法院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之一,所冻算账户是能够使用的,但通常情况下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所冻算账户中的资本已经超出诉讼保全金额的部分。
另外,法院冻算账户有时可能因疏漏不是全部账户都予冻结,未冻算账户还是能够使用的,因为银行未得到法院冻算账户通知时不能限制你账户收支的。所以说,你是能够换一家银行开个通常户进行结算的,但肯定存在该账户可能任意被冻结的后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