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会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将受到相应的定罪量刑标准和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原药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饲料2千克以上的;
(二) 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於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液、制剂500克以上,或者饲料20千克以上的;
(二) 在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过程中致3人以上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原粉、原药、制剂50克以上不满500克,或者饲料2千克以上不满20千克,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的,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执行。
4、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行为负有查处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