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经侦大队拘留人最长时间 法律问题

经侦大队拘留人最长时间 法律问题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

1.如果是传唤、拘传讯问一般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如果不应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即应释放;

3.如果应当拘留的,传唤、拘传结束就会被送到看守所关押,最长24小时送看守所。

综述传唤、拘传后如果48小时人没有释放,那肯定是被拘留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