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判决之前要求被罚金的罪犯提前缴纳罚金,以确保执行率和考察悔罪态度,如果拒不缴纳,法院仍会判罚金,但不会认可所谓的悔罪表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1条和第272条规定,被判没收财产的判决由法院执行,必要时可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不一定,法院让你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你积极上交了罚金,判决结果一般会对悔罪表现有一定的认可,如果你拒不提前缴纳,法院仍然会判你罚金,执行与否就不重要了,但不会在判决中认可所谓的悔罪表现。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二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判缓刑的条件与罚金交纳是否相关?
判缓刑的条件与罚金交纳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缓刑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在一些情况下,被告人如果能够积极主动地交纳罚金,表明其对犯罪行为的悔过和赔偿的意愿,这可能成为法院判决缓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判缓刑的条件不仅仅取决于罚金交纳,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因此,罚金交纳并不是判缓刑的唯一决定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做出决定。
结语
罚金交纳在判决缓刑中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它可以体现被告人的悔过和赔偿意愿。然而,判缓刑的条件不仅仅取决于罚金交纳,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多个因素来做出决定。因此,积极交纳罚金可能对悔罪态度产生一定认可,但并非判缓刑的唯一决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八节 时效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二百一十条 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书面、电话或者当场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在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被害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询问通知书。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人民警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四百一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