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流程是:
一、戒毒所先提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
二、在收到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后,把决定书送达戒毒人员。
三、在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前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戒毒人员按期领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