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可以自愿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则可获得合理补偿,但承包人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且如果是在土地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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