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结婚一年离婚,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致使给付人生活困难条件的,要退彩礼钱。但如果双方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不需要退还彩礼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