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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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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有权索取前三次体检报告(复印件单位应盖章);

2、单位要告知你有没有职业病;

3、单位给你两个选择是可以的,但是都要职业病治疗后、职业病鉴定赔偿后;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患职业病的职工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4、工伤认定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

6、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7、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9、职业史、既往史;

1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1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12、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13、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14、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15、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省级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市级职业病鉴定书;

16、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1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8、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二、企业对员工职业病都承担哪些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都对职业病做了具体的保护,即使是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具体条款,一旦劳动者出现职业病,是可以要求企业赔偿的。这一点请你大可放心。若出职业病,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应向企业提出工伤保险费用和赔偿,或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要求。劳动仲裁是准司法部门,是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必经阶段。劳动纠纷一般不能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我已经陈述过了,你先去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果确定为职业病,方可去仲裁委或法院提起诉讼。

三、职业病鉴定书应当于鉴定结论之后多久

(一)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

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3、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4、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对资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补充。资料补充齐全的,应当受理申请并组织鉴定。

5、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鉴定申请之后,根据需要可以向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的办事机构调阅有关的诊断、鉴定资料。原职业病诊断机构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6、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鉴定、形成鉴定结论,并在鉴定结论形成后十五日内出具职业病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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