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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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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您好,针对您的 遗产继承 法的法律问题解答如下: 在我国, 继承 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 遗嘱继承 ,即被 继承人 在生前订立 遗嘱 ,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 以外的人。(3)遗赠 扶养 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 赡养 的情况下。(4) 法定继承 ,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 遗产分配 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请参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 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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