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未取得证期间扣六分,要接受审验,审验时参加学习。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一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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