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了学籍还可以改名字吗
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学籍姓名能够更换:
1,学籍上的资料,通常是不能改动的,当事人应询问班主任或者校方的负责人,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给学校教务处学籍员审核,然后学籍员老师通过系统上传证明手续,向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发起更正相关信息的申请;
2,上述所说的相关证明手续,通常来说包括:户籍管理部门变换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学生更换信息申请书;若属更换身份证号,应出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具体询问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
3,如果经学校上报不能更正的,能够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根据学校老师反馈的意见,向户籍科申请核对,查明两者不一致的形成原由,再决定是更正哪方面的资料。一,《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的限定: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变换有关注册信息,隶属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换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手续,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限定:第十条如学生爸妈或其他看护人提议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议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换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二、更改学籍上的名字
先到派出所去开证明,然后到相关教育管理部门(教育局)学籍管理处盖章,最后返回学校告诉教务处就可以更改。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扩展资料:
1、学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出具学籍证明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学校的法定职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三十九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很多手续绕不开档案这一关,如职称评定、婚育证明、转正定级、各种政审、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有关证明等,都需要人事档案。
3、总之,如果没有档案,个人的一些权益就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