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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范围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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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法定保证范围为: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了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有:

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二、保证合同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保证的范围,又称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债务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向债权人履行保证债务的限度。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保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保证的范围,如无约定,直接依法律之规定确定保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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