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的解释是: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大审[dàshěn]⒈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大审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 【点此查看大审详细内容】
⒈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引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
二、网络解释
大审大审,是明朝的会审制度之一,是皇帝定期派出使者,代表皇帝重新审理在押囚犯的制度。
三、综合释义
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大审[dàshěn]
四、汉语大词典
明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敕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录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
五、关于大审的词语
六、关于大审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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