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的接收
1、永州生源毕业生,暂没有工作单位的,学校可以将档案转入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
2、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接收学生个人(或委托他人)自带或邮寄的档案。
3、转往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要求严装严密,封条完整,没有损坏。
二、档案的查阅
1、毕业生档案可向永州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查看档案材料,要求查阅的单位应派人事干部带上单位所开具的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它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查阅。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材料。
三、档案的转递
1、档案可由接收档案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或本人来领取档案。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接收单位所开具的调档函及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档案所有人亦可委托他人来领取。委托人取档时需带上档案所有人书写的委托书、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档案所有人的有效身份原件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负责毕业生档案邮寄。特殊情况下,需要邮寄档案,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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