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务必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持续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务必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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