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1、债务清偿;2、合同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债务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