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证据就写证据的名称,例如借条,欠条等。
证据清单中的证据来源是指你所提供的证据是从哪里得到的。如果是从别的单位或部门调查取得的证据,则来源就应该填写为具体的单位或部门。如果是从其他途径获得的,如实写上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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