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股份有限公司在哪种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在哪种情况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1、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五人或少于三分之二;

2、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4、董事会认为必要;

5、监事会提议召开;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