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违法。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法律依据:《价格法》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价格法》第十八条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