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手续:
1、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
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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