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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里打破东西需要全额赔偿吗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在超市里打破东西是否全额赔偿根据过错原则来确定。

在确定是否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比例时,可根据以下几种情形来判断:

1、在超市里打破东西是否全额赔偿应该根据过错原则确定是否赔偿,以及赔偿的比例;

2、若已经尽到注意义务,则不需要负责,比如是因为地滑等因素导致;

3、若超市方面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则超市负责,如超市没有提供“小心地滑”的提示语;

4、若双方都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则应当公平分担责任,超市既没有提示语,顾客也没有尽到到保护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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