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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作文600字(集锦19篇)

来源:欧得旅游网

在一个森林里,住着一位退休的老爷爷,他养着许多小狗。其中有两只可爱又健壮而且长得一样的小花狗成天吵吵闹闹,因为它们俩从小就被这位孤独的老人视为掌上明珠,有一点不顺心就“汪汪”地乱叫一气,叫得老人不得不满足它们俩的心愿。于是给两只小花狗取了个名字,一只叫“吵吵”,一只叫“闹闹”。

吵吵和闹闹几乎每天都在吵闹,因为,它们都认为自己是这个狗家族中最高大,最健壮的狗。这不,它们又吵起来了:“我是这个狗家族中最最健壮的狗,你只配帮我洗脚。”“我才是这个狗家族中最最健壮的狗,你都不配帮我洗脚。”说完,它们就拍拍屁股走了。

第二天,它们又开始吵了,吵吵对闹闹说:“你头上顶了一堆白菜,身上披了一条麻袋,腰缠一根海带,自以为是东方不败,谁知是衰神二代。”“好啦,你们别吵啦!”,一只叫花花的小狗说,“听别人说主人家有一面镜子,你们去照照。”“走,去照去,看看谁大谁小。”“去就去,谁怕谁呀!”闹闹先来到凸镜前,只见镜子里的他高大无比,他心想,我果然是一只又帅又勇猛的狗呀!他得意洋洋地走出主人的房间,嘴里还叼着一根雪茄,昂首挺胸,让所有的狗对他百依百顺,使他变得更加骄傲自大,比以前更加洋洋得意。而吵吵,他跑到凹镜前,发现自己无比矮小,弱不禁风,便天天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而且茶不思饭不香。

渐渐地,过去了好几年,照了凸镜的闹闹比以往更健壮,勇猛。而照了凹镜的吵吵变得瘦小无比,再也没有出过自己的房间,时间一长,别的狗都忘了,还有一只叫吵吵的狗了。

啊花是我家养的一条狗。它非常呵爱,没事的时候就懒洋洋地躺在我的脚背上撒娇,还经常逗得我家笑声不断。它可是我们全家人的“掌上明珠”。

啊花浑身长着黑白相间的毛,摸上去软绵绵的,像穿着一件干净的毛衣。一对大眼睛仿佛两颗黑宝石,头顶上长着对小耳朵,鼻子扁扁的,上面常常很湿润,奶奶说那是小狗健康的表现。

啊花走起路来昂首挺胸,还大踏步,好像一位风度翩翩的军人。但是如果你吓到了它,它就会“汪汪汪”直叫,原本左右摇晃的尾巴也迅速被夹在两腿间,真有点像书上说的“夹着尾巴逃跑”。它撒尿时总是用后腿靠着一棵树,还低着头,好像很害羞。撒完了马上离开,好像怕被别人知道似的,神情十分有趣。

它刚来我家时胆子很小,如果你随便拍一下手掌,它就立刻吓得钻进床底下。可它又是那么勇猛,不要说遇到小猫和小鸡,就是遇上坏人它也敢斗一斗,所以它绝对是我们家的忠实“门卫”。

啊花对新鲜事物有着浓厚的兴趣。它常常在我画画时,瞪着眼睛看,还模仿画上人的动作,每次都逗得我哈哈大笑。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看到啊花,想跟它开个玩笑,就从餐桌上拿了一个鸡腿,再走到它旁边。啊花看到了鸡腿,直接向我扑过来。我顺势把手往上抬一点,它没抢到,就重新再来。这次它向下蹲了一点,然后使出全身力气朝鸡腿的方向跳来。我又想把手往上抬一点,可是已经晚了,啊花已然顺利地把鸡腿抢走了。它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不时还回头看看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别小瞧了我的本事!

我喜欢我家的啊花,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快乐。

是一种很常见的动物。它活泼,机灵,可爱。看见它的人总会忍不住摸摸它那柔软的毛。

大家可能都认为,狗不是人,但它总是那么的乖巧,老实,从不给人们惹事生非。可是,为什么我的爸爸妈妈不给我买狗呢?于是,在我仔细地观察后,终于知道了,狗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它有着这样一些“坏毛病”:比如喜欢随地大小便呀,乱咬东西呀,见到小朋友就大声吓他们呀,还有就是掉毛。如果家里养过狗的人就一定知道,狗无论走到哪儿,毛毛就掉到哪儿;人们在吃饭的时候,如果它凑过去,毛就漫天飞舞,搞不好,连碗里都是小杂毛。这可能是我爸爸妈妈不喜欢狗的原因之一。

不过,狗还是有它可爱的一面。你别看它每次一出去都会朝你“旺旺”大叫,还一边使劲地摇动着自己的尾巴,像是在给你似的。那样的话,你就理解错了,其实,它这是在让你跟它玩呢!要是它高兴,比谁都温柔可亲。它会用身子蹭你的腿,然后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如果它不高兴呀,无论谁怎么劝说,它也毫不理会,在旁边生着闷气,什么东西也不吃。

我最喜欢小狗满月的时候了,一根假骨头,一个塑料鸭子,都是它喜爱的玩具。每次,它一出去玩,就喜欢在泥地里打滚,摔跤。真是淘气,它那一身雪山的毛就变成了灰色,谁见到它的样子都会被它滑稽的动作搞得哈哈大笑。

哎,真希望爸爸妈妈给我买一只这样的小狗呀!不过,那已经是我原来的想法了。现在,我觉得自己只要好好学习,长大后,再买一只小狗,让退休的爸爸妈妈养着,既可以陪他们,也可以让这个家庭变得更加快乐。真是一举两得!

它长着健壮的四肢,行动敏捷,能追踪气味,一条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摇来摇去,像鸡毛掸子一样,能将地面的灰尘扫的干干净净。它就是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

我喜欢狗,家里也养了一只。它身披一件黄衣,眼睛又大又圆,喜欢东看看西看看,好像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有它陪伴的日子,我过得很开心。

有一天,我被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同学欺侮,那家伙骂我笨的和猪一样,我打不过他,扭头就走,回到家脸拉的老长。小黄狗在树荫下躺着,见到我它就摇着长长的尾巴,一蹦一跳地跑过来。我捡起地上的木棍,恶狠狠地砸在地上,凶巴巴地瞪着它,当它是那个男同学,怒吼道:“你笨,你们全家都笨,你们全家都跟猪一样笨。”

它被吓了一跳,夹起尾巴,低着头,像一个犯了错的孩子坐在地上。吼完,看它那乖乖的样子,我怒气也消了很多,蹲下来摸摸它的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不该冲你发火。”它舔舔我的手,伸长了颈子让我给它抓痒,似乎在寻求我的安慰。

它很贪吃。有一次,妈妈做了一道红烧排骨,我端着碗吃的正香,它在我边上摇尾乞怜。我来到楼梯口,它也跟着来。我故意不理它,它着急的站起来,前脚离地,合并,像人双手抱拳一般,对我拱手做辑,好像在说:“可怜可怜我吧!给我点吃的。”我夹起一块骨头,准备扔给它。谁料,它脚下不稳,身体向后倒,情急之下分开手在空中乱摇起来,“噗”它咕噜咕噜滚了下去。也顾不得疼痛,很快爬了上来,站在我面前。受伤的脚站不稳,“扑通”趴在地上,可怜的看着我们,不时还舔舔舌头。

这可爱贪吃的家伙,真萌,萌化了我的心。

说到狗,相信大家再熟悉不过了,而我今天写的狗,它不仅仅是一条狗……

它的名字叫“灰狼”,还记得它来到外婆家的那天黄昏……

外婆家旁边有一条小沟,里面没水了,所以舅舅和外婆用水管接住自来水朝沟里放水,小沟不深,只有一米深左右,弟弟在水里玩着,舅舅和外婆、我站在沟旁。忽然,一只小狗跑到了外婆家,就在我的后面,我看到了它,并且回头要去抱它,那只小狗好像刚会走,跑的时候,头一高一低,有趣极了!舅舅过来一把捉住了它,把它给了我,我把它放进篮子。我边拎着边喊:“卖小狗!卖小狗啦!谁要小狗啊?”弟弟听到有小狗,不顾穿鞋连忙跑来,我把篮子放下,让他们看看……渐渐地,灰狼长大了,我们跟它也熟了,它也越来越乖了。我也观察了它的样子:

一对尖尖的三角耳朵,粽子形的脸,一双乌黑的眼睛,敏锐的鼻子,锋利雪白的牙齿。它的毛发有黑、黄、灰三种颜色,它的腿部是黄色,爪子是灰色,尾巴不太会摇,每当我们来找它时,它才勉强摇两下。

我还记得我和它的一些糗事:

小时候玩捉迷藏时,我带着它躲进草垛,结果我躲了半天也没人来,让我们躲了半天……

有次我拿着一块肉去馋它,每当我送到它嘴边时,就又缩了回来,被我骗了几次,当我又送到它嘴边时,它却走到了别处,头一歪,似乎在说:“我也是有尊严的。”

灰狼不仅有尊严,也很忠诚。

有一天舅舅看它被关了很多天了,就把它放出来玩了一天,灰狼很晚才回来,结果它晚上饭也不吃,一点精神也没有,也不进屋。第二天它已经死了,外婆说它是被人毒死的。灰狼死了,死在家里……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请大家爱护它们吧!

狗是我们最忠诚的伙伴。我们无论走到哪里,它都能找到我们。那我今天就来介绍一下我们忠诚的好伙伴——狗。

狗属于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犬科动物。中文称作“犬”,狗分布于各地。狗与马、牛、羊、猪、鸡称作“六畜”。

从前,有科学家认为狗是由人类从狼驯化而来,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1.5万年前,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现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其寿命大约在12~18年。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在十二生肖中的第11位哦!

狗的时间观念和记忆力很强。在时间观念方面,每一个养狗者都有这样的体会,每到喂食的时间,狗都会自动地来到喂食的地点,表现出异常的兴奋,如果主人稍显迟钝,它就会以低声的呻吟来提醒。

说起记忆方面,狗对饲养过它的主人和住所,甚至主人的声音都会有很强的记忆能力。如在英国,有一只狗从收音机里听到它阔别近10年的主人的声音后,马上站起来走到收音机旁专注地倾听着,直到长长的一段话结束后,才若有所失地带着悲伤的神情,默默地离开收音机。

狗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有一对美国夫妇,曾把自己最心爱的牧羊犬搞丢了。但是牧羊犬凭着它那灵敏的鼻子,从千里外赶了回来,真是令人惊讶呀!

西藏有一种狗叫“藏獒”。这种狗体大如狮,头大且方,故称其为狮子头狗。它身体矫健,经常为自己的主人看家护院,说它是宠物犬,在海拔3800米到5600多米左右,家家都养这种狗。

这就是狗,忠诚、可爱的狗。

姐姐家有一只可爱的狮毛狗,是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的礼物,姐姐就给它取了个可爱而又伶俐的名字——毛毛,怎么样,还不错吧!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软绵绵的,就像一块黄色的毛毯子。黄色的毛这狗的长相非常奇特,塌鼻、阔嘴、招风耳、额头皱得乱七八糟,但颇有章法。许多比它大的狗都有点怕它,见它就躲。其实它是面恶心善,每次带它去公园或爬山,路人对它莫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我暗忖,也许这时它心里在想:“我虽然很丑,但我很温柔。”

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毛毛的聪明伶俐使我更加喜欢它了。

姐姐家有一只可爱的狮毛狗,是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的礼物,姐姐就给它取了个可爱而又伶俐的名字——毛毛,怎么样,还不错吧!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软绵绵的,就像一块黄色的毛毯子。黄色的毛这狗的长相非常奇特,塌鼻、阔嘴、招风耳、额头皱得乱七八糟,但颇有章法。许多比它大的狗都有点怕它,见它就躲。其实它是面恶心善,每次带它去公园或爬山,路人对它莫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我暗忖,也许这时它心里在想:“我虽然很丑,但我很温柔。”

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毛毛的聪明伶俐使我更加喜欢它了。

我是一只泰迪狗,大名陈小咪,小名咪 咪,居住在王田表姐小音子的家里。

我长着一身的棕色卷毛,毛绒绒的,摸起来舒服极了!头又圆又小,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眼睛又黑又亮,像一对黑珍珠,能表达出许多感情来。例如想吃的时候,我会安安静静地坐着,眼睛从下往上看你,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生气的时候,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你,嘴巴里“汪汪汪”地叫个不停,发疯一样地追着你跑。

记得刚来到新家的时候,我人生地不熟,经常蜷曲着四肢,躲在箱子的角落里,胆战心惊的,动都不敢动一下,身体控制不住地瑟瑟发抖。一连三个晚上我都睡不着觉,拼命地整夜大叫,内心惶恐不安,害怕极了,我伤心地认识到妈妈不要我了。但之后,我发现小主人对我关爱有加,还时不时地帮我按摩,梳理毛发,这真是人生一大享受啊!

现在,我已经2个半月大了,相当于人类的1岁左右。但我比人聪明多了,经过小主人的教导,我大小便会到指定位置去解决。我是个活泼可爱又顽皮小狗,特别热情,谁只要一喊我名字,我就会跑过去,不管见到熟人还是陌生人都会摇头摆尾,恨不得扑上去亲热。最近,我的磨牙期到了,经常会做出咬人脚趾头或者啃拖鞋的举动,请你们谅解,我不是故意的。

对了,我觉得狗食已经不能满足我对吃的渴望了,请让我也品尝品尝你们桌上的美食吧!虽然我知道,有时我可能会吃了这些食物导致拉肚子,但那种几率实在是太小了,请给我改善伙食吧!我会终身感激你的!

像我这样可爱的小狗,你还不动心吗?

我是一只人见人爱的小狗,叫雪樱。是我的小主人给我起的名字,怎么样,好听吧?

我的祖先是一只狼,听人类讲:古人把我们的祖先驯化成一只看门狗,后来,就出现了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我们的祖先虽然是狼,但我们却怕狼。我们狗的家族有许多种类,如京巴、斑点、狼犬。我是一只雪豹犬,是一只温顺的小狗。

我身上有雪白的绒毛,两只水汪汪的黑眼睛,身上戴着主人给我的生日礼物—一只小巧玲珑的铃铛。我的小嘴平平的,一旦张开就能塞进两个樱桃,我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樱桃肉。听主人讲,我出生在冬天,那天正下着小雪,所以才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叫—雪儿。当主人看我爱吃樱桃肉,就又给我取名叫雪樱,于是,我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

从前,我喜欢在主人奶奶种地的花园里躺着,害得小主人天天找不到我。不过,现在不会了,因为小主人为我精心设计了一个小花园!我再也不用去奶奶的花园了。我是一只小母狗,和其它公狗发起战争来也总是我蠃,因为我有独门绝招。每当敌人靠近我时,我就用那美丽的眼睛迷惑它,趁它陶醉时,我就大声“汪汪”,结果就把它吓跑了。在家遇到陌生人,我就毫不客气地扑过去,冲着他“汪汪”直叫,直到主人把我叫住为止。其实我也有淑女风度的,比如遇到比我小的狗,我还与她玩呢。

有一天,我正在大街上优雅地散步,突然来了一个大汉把我捉住放进一个塑料袋里,打算卖给别人,分明是个狗贩子。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咬破口袋,凭着准确的记忆,跑回了家。回到家,看到主人伤心的样子,我一下子跳进主人的怀里,大声叫着,表达自己对主人的思念。主人都流泪了,我却躺在主人的怀里睡着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到处乱跑了。

在我童年记忆的长河里有无数朵浪花,每一朵浪花都有一个故事。现在我就采撷一朵,给你讲一件骑狗的趣事。

五岁时,我看电视剧里古代的人骑马,那策马扬鞭的架式简直太帅了!我好羡慕,如果我也能骑马,那该多好啊!可哪来的马呢?我将屋里屋外来了个“大搜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小黄”身上。“小黄”是条狼狗,长得高高壮壮的,把它当马骑一定没问题!我便一边向它靠近,一边跟它说好话:“‘小黄’,平时我对你挺好的,所以你也要对我好,对不对?”可“小黄”似乎看出了我“不怀好意”,一溜烟跑了。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我立即对它施以食物诱惑:“‘小黄’,你让我骑一下,我给你肉骨头吃,好不好?”可它却调转尾巴又跑了。赶紧追,不料我脚底下一滑,摔了个大跟头。我没有气馁,抬头一看,“小黄”了下来,像在看什么东西。我便蹑手蹑脚地来到它身后,用尽全身力气一跳,哈哈,一下子就骑在了它背上。“小黄”大大地吃了一惊,飞奔起来,我重心不稳,“啪”的一声,我的小屁屁就和大地来了个“亲吻”。

“哇——”我大哭起来。奶奶连忙出来问:“怎么啦?”“我,我想骑在‘小黄’身上,它却把我弄跌下来了,呜呜……”“萌萌不哭,我打‘小黄’!”奶奶顺手抄起根木棍教训它,它“嗷嗷”地叫着,好像很疼。我又心软了,“奶奶,别打了,‘小黄’太疼了会哭的。”“好,那就听你的!不过,萌萌要记住,狗是不能当马骑的哟。”

每当想起年幼无知的我骑狗的事,我都情不自禁地感慨:多想再次走进我的梦幻童年!

“汪汪汪,喵喵喵”。大家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动物吧,没错,它们就是猫和狗,通常,只要猫和狗撞在一起,便会“猫狗不容”的。

有一次,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猫和一只狗,只见那只猫全身乌黑,爪子锐利,机灵的耳朵时时摆动着,眯成了一条缝的眼睛里充满了凶恶的的气息,可那条狗呢?更是了得,只见它身长两尺,红红的鼻子,蓝蓝的眼睛,身上披着雪白的皮毛,风一吹,皮毛轻轻的抖动着,威武极了,狗一见猫便不停的摇着尾巴,猫便做出了攻击状态,接着,一场激烈的搏斗便开始了……我很惊讶,猫和狗都是动物呀,应该互相帮助、和睦相处才对呀!怎么会撕打起来了呢?我不明白,便去问爸爸:“爸爸,狗和猫相遇,怎么会撕打呢?”爸爸说:“因为猫和狗的语言不同”我喜欢打破沙锅问(闻)到底,便继续问:“那有什么不同呢?”爸爸说:“狗摇尾巴是表示友好,而猫却刚刚相反,猫打呼噜是表示友好,而狗却刚刚相反”。我打破沙锅问(闻)到了底,心中的疑团也就解开了。

我一向很怕狗,使我害怕的是它那不停地狂吠声。可是,现在我改变了心思。一个周末,我和同学王慧敏约好了到外面玩耍。可她却说要去同学赵杰家看狗。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对王慧敏说:“你本来知道我怕狗,还要领我去看狗?”“没事的,我领你去看一群可爱的小狗!”“看小狗?……好吧!”我想不就是一群小狗嘛,我拼了!于是,我们来到了赵杰家。

进了门,我马上看到了一只母狗领着一群小狗。起先,我害怕得不敢接近它们,后来看到王慧敏和赵杰都不怕,我也就渐渐地靠近了小狗。这只母狗名叫“妞妞”,它全身都是黄色的,长着小小的耳朵,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四只短粗有力的腿,还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好看极了。

再看这群小狗,一共有五只。它们也是黄色的,略带点灰色,虽然还不太会走路,但紧紧地跟在母亲身后。“妞妞”吃食的样子才可爱呢!当你拿食物喂它的时候,它就会用那双大眼睛盯着食物,再看看你,不停地摇着尾巴,好像在说:“饿死我了,我都等不及了,快点给我吃啊,怎么这么慢呢?”当你把食物放到它嘴边时,它会马上跳起来,用嘴一叼,就把食物吞进了肚子里。它才不等你慢慢喂呢!它吃完食物后,那些小家伙们赶紧到它的肚子下要奶喝。这时“妞妞”便卧下,小狗们便都挤到妈妈的身边。看到这种情景,我想:这时的“妞妞”一定很幸福,那么多张小嘴都在喝奶,它们的小牙齿一开一合,“妞妞”虽然很疼,但看到孩子们健康地成长,一定开心极了!

吃完奶,“妞妞”还会让小狗们都挤在它的肚子下,得到一点温暖。“妞妞”真是伟大呀!一个母亲必定就是一位英雄!从此,我不再怕狗了,反而更喜欢狗了。

傍晚,吃完饭,撑着没事,在小区内散步。这对于我来说是个陌生的环境,仅凭着经常走过的记忆,足以让我在这空间里散散步。

也许散步的人都是比较无聊,我几乎是绕了一条巷又一条巷,每个不同颜色的档口里有各样的人,他们都是辛苦了一整天的人,有的还在边吃快餐,边核对数据,就在那盏没有家温暖的昏黄的灯光下,单身的白领啊,何处才是家的方向?那种多思的情绪浮起,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又会身在哪里呢?

走着走着,突然我的身后跟了一只白间黄的小狗,换作以前我会怕它上来突然咬我,那我该怎么办?可今晚我却没有加紧步伐,依旧慢悠悠地走,谁知狗走得比我还快,却在与我平行的位置不再加快步伐,跟我同步走起来,我有点纳闷,怎么连狗也读懂我的寂寞,陪我走起来了。没有抗拒,也没有必要抗拒,既然来了,同行又有何不妥?过了一会儿,一个老人推着一辆BB车,也跟我跟狗走到了同一条直线上了,这是一种什么心情?好象挺好玩的,我,狗、老人,婴儿车,在路灯的反照下拉了形态各异的影子,不可思议,但是至少不会是我形影孤只。

人其实从不孤独,这种在寂寞中的热闹,不属于我,却能在擦身而过的瞬间感到真实。而可怕的是处于喧嚣中却仍会感到无比寂寞,多么可怕!

在我沉思片刻间,狗与老人都不见了。一抬头,原来他们已经走到我的前头。其实,我真的不知道狗什么时候跟在我后面,可却知道它什么时候跟我走上同一直线;知道老人与小孩什么时候走上跟我同一条直线,我却不知道狗什么时候离我远去。甚至我原本以为会跟我同个方向的老人小孩也悄悄地,走到了我前面,影子也越来越远。

终于明白原来人最终也只是独立个体,路,还得自己走下去。于是,还是我一个人在昏黄的灯光下走着,走着……

我是一只流浪狗,浑身上下脏兮兮的,在城市的角落艰难度日。

这天,我来到一个小区外的公园里寻找食物。突然,食物的香味吸引了我,我发现了路旁有一袋垃圾,里面传来了肉骨头的香味。我大喜过望,今天运气不错呀!我叼出骨头,刚要大快朵颐,却从旁边伸过来一只脚,把那块骨头踢了个老远,我回头一看,是三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个是“黄毛”,另一个像“面条”,还有一个像“包子”,这下我完了!

“面条”对“黄毛”说:“老大,让我来吧!今天老子正好找到了个出气筒,给我往死里踢!”他们立刻对我一阵拳打脚踢,俗话说“狗急乱咬人”,我使劲咬了“黄毛”一口,逮住机会逃之夭夭。

我走在大街上,希望能找到一些吃的。突然一股不好的预感从背后袭来,我向右一跃,回头一看,是打狗队!他们总是打着“清除流浪狗,保护人民安全”的旗号屠杀流浪狗,我心里头只有一个念头“跑!”。死亡的恐惧紧紧缠绕着我,我拼了命地往前跑,终于看到了一条小巷子,我向里面一拐,躲开了追击。

肚子”咕咕咕”地直叫唤,提醒我已经两天没有吃东西了。我在垃圾桶里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些烂菜叶子,我皱着眉头,忍着恶心,艰难地咽了下去,肚子终于不再疯狂抗议了。

“今天晚上到哪儿去睡觉呢?”我暗自思忖,“郊外人少,相对安全一些,我还是去那儿吧!”我跑到郊外,找到了一颗大树,准备在这儿睡一晚。

半夜里,我隐约听见大卡车的声音,好像还有两个人在说话。当我一觉醒来时,我发现自己被装在一辆大卡车上的笼子里,我这才明白,我被人麻醉后抓住了。不一会儿,笼子门开了,我一挺身跳了出去,用头撞开来人,一溜烟儿跑远了。我这才敢扭头看,旁边有一家“农家乐狗肉火锅店”,好险!差点要被吃了。

唉,这样的日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人类呀,自古以来,狗狗可是你们最好的朋友,你们为什么不能和我们和平共处呢?

日子过的飞快,就像一滴水滴在大海里, 永远也找不回来,当我又回到我童年呆过的地方时,我发现我不再快乐!——题记

一、田螺

我的外婆家凰桥,是乡下的一个小村庄,边上有一望无际的稻田,里面种着水稻,秋天从边上一眼望去就像是金色的海洋,每一颗谷子都显得那么饱满。在稻田边上有一条又长又宽的小路,小路两旁长着高大的树木,它们有着翠绿的树枝,一棵棵整齐地排列着,就如同稻田的守卫者。不管多热的天气,走在这条小路上,就有成百上千的树为你挡住炎炎烈日。

小时候我喜欢抓田螺,它们有着软乎乎的身体,身上背着一个小黑壳。田螺喜欢生活在水多的泥堆上,所以我都到水田里去,手中拿着一个竹篓,把我抓到了的田螺都放入到竹篓里去。田螺很“机灵”,想要抓住它们可要下点工夫,不然,一不小心碰到它却没抓住,它就要悄悄地“溜”到泥土中躲起来,让你再也找不到。每次抓到田螺,我总是拿一些带回去烧了吃,还有一些都放生了,第二天再来找。

二、狗

在凰桥我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胖子,胖子是一只狗,它全身都是淡黄色的毛,有着鸡蛋一样大小的耳朵,嘴巴大的可以直接吞下一个肉包子, 每次跑动时身上的肥肉都会一上一下、一前一后地抖动起来,所以拥有了名字叫胖子。听说,胖子还跟我同龄呢。

胖子很聪明,有一回我手中拿着我的早饭:叉烧包。它见了之后好像很高兴,急忙跑到我面前向我要包子吃。我知道它的意思,于是我决定耍耍它,我先拿出包子的1/4,做出假装要扔出去的动作,然后在它回头去看的时候我就把包子偷偷放到自己嘴里去。这样重复了几次后它好像就明白了,当我把最后的一点包子也要“扔出去”时,它忽然跳了起来,把我手中的包子抢了过去,我被吓到了,一时半会说不出话来。

现在,因为学习的原因,就连双休日我也很少到外婆家去,而每当我有机会来到了凰桥,我就在那里拼命地寻找,寻找我丢失的童年,那个充满着快乐和欢笑的童年。

小时候总想养一只可爱的小狗,想象它跟着你戏耍,在你学习的时候乖乖看着你;在你游戏的时候窝在你手边;在你看电视的时候趴在你怀里;在你无聊的时候陪你玩......仿佛有了它就有了无边的欢乐,仿佛任何游戏与玩具都比不上它。我痴心地想要一只,奈何爷爷奶奶一直不同意我养,所以这个梦想只能一直存在于我的幻想之中,但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把它变为现实,因为我一直渴望着它。

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梦想会实现的这么快,那是一天过年,我和姑姑早上出去买东西准备晚上过年,而刚走出商场的.时候有一个老爷爷在那里卖小狗,我看它们很可爱,便趴在那看,发现它们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却依然抵挡不了它们的可爱与美。我觉得家长肯定不会同意我养,所以我就没想买,准备走了。结果姑姑问我道:“想养吗?想养就给你买吧。”我思考再三,还是怕爷爷奶奶不同意,姑姑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说:“没关系,我给它们说。”我顿时喜笑颜开,抱着它欢快地回了家。

但是在刚回家的时候我想把它扔到地上时不小心没保住,让它摔了一下,此后它的一条腿就只能勉强走路,我也为粗心而后悔。有它在的日子过得很开心,虽然天天要上学,但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见到它,逗逗她,它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窝,它还曾追着我跑......

刚买回来一段日子它的眼睛渐渐睁不开,我不知道什么原因,奶奶便问医生买了一种眼药水,它滴了几天就好了,我很为它高兴,可是好景不长,终于有一天爷爷忍受不了它,将它卖了。

我还会记得那些快乐的时光,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想养一只狗。

我家的果园,春天百花盛开,夏天绿树成荫,秋天硕果累累,冬天大学飘落。虽然这里很美,但这还不是我想去的理由,更是因为那里有五只狗。叔叔和我都喜欢狗狗,但是妈妈不让养,我叔叔就养着,而且亲昵地给每只狗狗起了名字:毛毛,妮儿,虎子,贝贝,乖乖,分别是两只金毛,两只牧羊犬,一只藏獒。它们一年四季陪着叔叔守候果园,一天三顿也被叔叔精细地照料着。可现在叔叔走了,奶奶本来就不喜欢狗,又加上苹果上市,哪有时间管它们的死活。以前叔叔在,狗狗们个个都精神饱满,可现在,却是无精打采,一点都不高兴。突然,我看到虎子眼角涌出一滴泪水,顿时,我心里一阵疼痛。毛毛看见了,也像虎子一样呜咽起来。我难过极了,想伸手抚摸一下虎子,可爸妈却说“别碰!”我知道他们的意思,不就是怕它咬我吗。我没听,伸手摸摸它的头,用我的心去安抚虎子那颗受伤的心灵。

也许,你听了这些,有可能还是会反感狗。但是,我依然想对你说:“虽然你讨厌它们,但请不要漠视或伤害它们,因为狗狗们也是有感情的!”

今天,是国庆节。这么好的节日,我当然要回老家了。听说,我叔叔要出差一年,已经走了,我便想去果园看看。

叔叔不在,奶奶很难过,可是她并没有去考虑狗狗们的感受。其实,它们比我们更难过。试想,如果一直和你在一起的亲人突然离开了你,你会怎样?狗狗们也有感情,叔叔就是它们的亲人,唯一的亲人。有句话说得好:狗狗把你当成生命中的全部,你却只把狗狗当成生命中的一部分。这句话,足以看出我们对狗狗的重要性。如果你把狗狗看成不用给它吃不用给它喝,或者仅仅扔点剩菜剩饭就能维持生命的东西,那你就错了,因为它们也是有感情的。

黑贝,我家的一只德国狼狗,我们才拿它做家庭中的一员时,它也刚一个多月大,我长大了,它也走过了它一生的半个旅程。

那天,它得了一种不常见的病,被隔离治疗半年。在那段时光里,当我遇到每一只狗的时候,好像都能看见黑贝的身影和它的模样。

一对似狐的耳朵与敏锐的目光,头如狼,它,自然界的力量的形状。不像被人类驯服的宠物。但又不同与其它狂兽的是,它忠于人类,它有感情。治疗时,它情绪低落,有时甚至吃不进饭去,因为它见不到它熟悉的人。

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和黑贝那些相伴的日子,在黑贝一岁多以前它很贪吃,每次给它喂食时,它都是狼吞虎咽的,我就一次次的训练它“慢点吃”,然后它就抬起头似乎能听懂我说的话,渐渐地吃食也会很文雅,还时不时抬起头看着我,好像在说我表现的好不好。每天我和爷爷带它遛弯时都告诉它,看到人时别大声叫,会吓到小朋友,好像我说的话它都能懂,所以黑贝每次见到人都不嚷叫。最令我感动的一次是去年五月的一天,放学后我去喂黑贝,由于雨后地滑,我不小心地摔倒了,黑贝看见后就急着用爪子扒我的腿,用头拱我的后背,并且围着我一圈一圈的转……当我看到它急切的眼神时,我感动得要落眼泪了。

狗是人类最好、最能信任的朋友,在生死攸关时,它们会不顾自己的安危性命,让主人逃过灾难,它们甚至比某些人更应该在这世上。

现在,黑贝已陪伴了我许多年,这一次的意外分别使得我们感情更深。

我很高兴,因为它最终回来了,我会陪它一直到最后。久违了,黑贝,欢迎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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