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有数量:
产 品
名 称牌 号
商 标规 格
型 号生 产
厂 家计 量
单 位数量单价
(万元)总金额 (万元)交(提)货 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壹 万 零仟伍佰元整(¥ 元)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自提,代运(交货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铁路,(√)公路,费用 负担,到站 。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照供方出厂标准及发货清单当场验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拒收并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异议;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虽提出书面异议但又继续使用本合同标的物,视为完全符合验收标准。乙方经验收合格后应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签收单》上签字确认。
六、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随机配件清单供应(费用在整机款内)。
八、结算方式:需方以 付款形式购买本合同项下标的物时,需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价款付清(其中包含 年 月 日所交定金 万元整),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交货并解除合同。
九、其它约定事项:
1、该旋转夹属于配件部分
2、上述价格不包含安装,不包含管路。
十、需方违约时:供方按需方应付而未付价款为基数,按每月2%计收需方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至需方实际付清价款之日止。同时,需方应承担供方追索债权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险费等费用。
十一、需方所付货款必须付入供方指定财务账户方以生效(供方公司账户或供方财务会计账户),汇入其它账户均属个人行为与供方无关。
十二、如有特殊情况,均以供方的书面文件为准,任何业务员的口头承诺均属无效。
十三、本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裁决。
十四、在需方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供方所供本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
十五、因没有使用供方或供方指定配件销售商提供的纯正配件或在质量保证期内擅自修理而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质量问题,及由此质量问题而导致的一切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十六、供方或供方指定的维修人员在对所供货物进行正常维护、保养或维修时,需方和用户应给予充分的配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日期:日需 方
单位名称或个人:
地址:
身份证件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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