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 、建立科学有效的薪酬制度,吸引、保留、鼓励和奖励高绩效员工,保障集团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
(开始至31日(每月最后一天)截止。
2、 工资计算时一律以元为单位,具体到元。
3、 工资发放程序具体如下:
岗位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将根据各公司每月绩效目标综合指标(集团确定)完成率及个人工作绩效评估分值综合确定,可上下浮动。
4、 岗位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0日,绩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25日,当发放日恰为节假日时,则在节假日的前一日发放。
5、 员工死亡、结婚或生产、受意外灾害或其他经公司认可的事由时,员工或其直系抚养亲属申请可支付已出勤时间的工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与办理。
6、 下列规定各项可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收入所得税;
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部分;
因违反公司制度而应扣除的部分;
其他法令规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扣除的部分。
(三) 薪酬调整计算
1、 员工薪酬调整时限:
每月1-5日为薪酬调整期。
每月1-5日薪酬级别需调整的员工,参与当月调整,补发或扣减前月薪酬、交通津贴。
2、 员工调动时薪酬调整:
员工调动至集团范围内其他公司工作时,由1-5日薪酬调整期员工所在公司发放。
3、 员工薪酬级别调整
员工薪酬级别调整,有任命文件的,以任命文件下发日期为准;无任命文件的,以内部联络单批准生效日期为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薪酬、交通津贴和住房补贴。
4、 新员工的薪酬级别以"新员工录用审批汇签单"级别为准。
5、 对由于公司业务调整或其它原因待岗的员工,从通知次日起至调配至新工作岗位前,只发放岗位工资,除国家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及公积金外,停止享受其它津贴。
6、 属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员工违反国家法律、企业劳动纪律而被辞退或开除,从单位下发正式通知次日起,停发工资,取消福利待遇。属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按协议规定执行。
六、 病、事假薪酬管理规定
(一) 、 病、事假计算
1、 病假:
员工年累计有薪病休3日后,病休1日扣除当月岗位工资5%;
2~3天(含第2天),扣除当月岗位工资10%;
4~7天(含第4天),扣除当月岗位工资30%;
8~14天(含第8天),扣除当月岗位工资50%;
14天~1个月以内(含第14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只发岗位工资部分的80%;
1~2个月(含)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只发岗位工资部分的60%;
3~6个月(含)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只发岗位工资部分的50%;
6~12个月(含)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0%,只发岗位工资部分的30%;
nb
sp; 病休12个月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注:申请所有病假都必须持有医院的证明。
2、 事假:经主管领导批准,员工可休事假。经批准的事假每天扣除额=岗位工资÷
20.9 2天。
(二) 、 员工因工负伤(经劳动仲裁部门认定),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终结后,复工上岗者,按所在单位重新确定的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按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办理退休。
七、 员工福利
(一) 、集工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公司福利:
1、 社会福利是依据相关法规规定,按用工性质确定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及抚恤、法定休假等;
2、 公司福利是公司根据现有财务状况,为达到关怀员工、吸引
人才的目的,按员工岗位级别确定的福利项目,包括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健康检查、午餐补贴、交通津贴、培训教育等。
(二) 、每季度各公司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呈报《员工收入(福利)统计表》时,应列明员工实际享受的公司福利,以备人力资源部核查。
此人事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解释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