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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

来源:欧得旅游网

提前终止厂房及宿舍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A”)及宿舍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B”)提前终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A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2、合同B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双方关于合同A及合同B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在约定的合同终止日终止,厂房、宿舍已经移交乙方,有关资料、材料、物品等都均已交接完毕,双方有关租金、水电费均已经结清。

4、合同A及合同B项下的厂房押金、水电押金、装修恢复费等费用乙方应予以退还甲方。

5、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将有关物业另行租赁给第三方或作出另外处理,甲方无权提出任何异议。

5、合同终止后合同A、B项下的物业发生的一切事情均与甲方无关。

6、合同终止后如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需甲方予以配合的,甲方可以给予相应配合。

7、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9、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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