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3、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4、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一、什么情形下遗赠抚养协议可以撤销
(1)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撤销
遗赠扶养协议撤销主体就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同样,它的解除也必须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