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与遗赠协议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受赠人无需承担义务,而遗赠协议是双务合同,双方互有权利和义务。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而遗赠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存在。因此,在法律上,将遗赠视为赠与是错误的认识。
法律分析
一、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从性质上看:
(1)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赠与合同是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约,不能认为赠与合同已成立。在交付赠与物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即为实践行为。
(2)赠与合同时无偿行为。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从性质上看:
(1)遗赠抚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2)遗赠抚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抚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抚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抚养人的义务。因此是一种双务合同。
(3)遗赠抚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
在法律上,遗赠属于赠与合同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必须要了解以上的内容。
结语
赠与合同和遗赠协议是法律领域中常见的合同形式。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需要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一致意愿才能成立,通常需要交付赠与物才能生效。赠与合同是无偿行为,受赠人不承担义务。而遗赠协议是遗赠人在死亡后将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并可能包含附带条件,双方互相权利和义务。遗赠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不能口头达成。在法律上,了解并区分赠与合同和遗赠协议的性质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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