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意思

来源:欧得旅游网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一)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二)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不可抗力是否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收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可以免责。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合同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两种,法定免责事由即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即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有效的免责条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