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去办理的,到出生的医院去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证明法规》 第四条 依照“母婴保健法”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医学法律效力的证明:l、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凭证;4、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6、为其它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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