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费、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夫妻婚姻关系存在年限进行计算。年平均值为发放到军人名下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军人退伍费和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实际情况。通常根据夫妻婚姻存在的年限进行相应的计算来确定。
具体来说,夫妻婚姻存在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指的是将发放给军人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具体年限是指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