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责任调解协议是用于解决工伤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工伤责任调解协议都能够被认可。根据相关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工伤责任调解协议不被认可:
1.达成协议的双方以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达成协议;
2.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3.协议缺乏法律效力的必备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劳动者的伤残等级、伤病程度、职业病病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认定”。调解协议内容与伤残等级、伤病程度、职业病病程不符,不符合法律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平等自愿,以协议为基础自行调整民事关系。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欺诈、胁迫行为”。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不符合法律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调解协议缺乏法律效力的必备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在工伤责任调解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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