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唯物辩证法认为, 事物的运动、 变化和发展表现为质变和量变两种形式或状态。 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 是事物在原有质的基础上,在事物原有度的范围内, 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 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表现为事物的统一、 相持、 平衡、 静止等等。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 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中断, 表现为统一物的分解以及相持、 平衡和静止等的破坏。 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2) 事物的量变与质变是相互联系的, 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一,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所谓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是指, 事物的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的, 没有一定的量变, 就不会发生质变。 量变的这种准备既包括对质变发生所必须的数量基础的准备, 也包括对质变发生的方向和性质的准备。 所谓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指, 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地持续下去, 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引起质变。 第二, 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 同时又引起新的量变。 质变是事物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 当旧事物的度已成为量变继续下去的桎梏时, 质变就会发生并突破旧事物的度, 从而使量变的成果得以充分体现出来并保持下去。 同时质变使旧事物转变为新事物, 在新事物的度的范围内, 量变又有了新的展开空间, 新的形式、 广度和深度。 简言之, 事物的量变超出了事物的度, 就会导致质变, 出现新事物-, 在新事物的基础上又出现新的量变, 如此量变、 质变、 新的量变、 新的质变, 循环往复, 以至无穷,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
(3) 质量互变规律具有重要的方意义。 在理论上, 我们坚持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 既要反对只讲量变, 否定质变作用与意义的庸俗进化论和右倾机会主义, 又要反对只讲质变, 否定量变作用与意义的激变论和左倾冒险主义。 在现实中, 我们要深刻理解将我国建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一方面, 要懂得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 底子薄、 经济文化比较落后、 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实现现代化, 决不能急于求成, 而必须脚踏实地、 扎实苦干, 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方面进行长期的积累。 另一方面, 当现代化建设经过足够的积累, 面临质的飞跃时, 又要敢于抓住机遇, 积极推动现代化建设迈向新阶段, 跃上新台阶。 只有这两方面辩证结合, 有机统一, 才能早日将我国建设为富强、 民主、 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