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学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中学办学章程1第二篇规章制度12
一、教育教学规章制度1
3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党总支工作责任制
3、教代会章程
4、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5、教师培训方案
6、职称报评方案
7、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8、坐班制度及有关规定
9、教职工请假制度
10、会议制度
11、教职工行为规范
12、教学常规
13、政教管理制度中学班级安全管理责任状
14、班主任工作制度一日工作常规要求一周工作常规要求一月工作常规要求一学期工作常规要求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评价细则
15、班主任谈话制度
16、门卫管理制度
1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8、安全管理制度
19、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20、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
21、消防安全制度
22、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23、中学教师考核定等方案
24、中学教学常规及教学实际奖励方案
25、教学质量奖罚方案
26、中学艺体组竞赛奖励方案
27、广播站规章制度
28、档案管理制度
29、校园环境管理办法30、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31、教师文明公约
32、中学家属文明公约
33、公派用车制度
34、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35、招待费管理规定
36、中学招待清单
37、差旅费报销制度
38、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39、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制度关于加强教学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关规定安全管理常规教学区安全十不准纪律要求四不准学校安全管理常规检查总务、后勤安全措施
二、实验、图书、电教管理制度54第一部分实验室管理54
1、中学关于加强实验楼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2、实验室管理制度
3、实验人员工作制度
4、电教设备、资料管理制度
5、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实验室有毒、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7、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8、教学仪器、电教器材维修保养制度
9、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的请购、领用、赔偿、报损制度
10、学生分组实验制度
11、实验室规则
12、劳技教学器材管理制度第二部分图书室管理60
1、图书室管理制度
2、学生借阅图书制度
3、教职工借阅图书制度
4、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
5、图书资料赔偿制度第三部分信息中心管理制度6
21、校园中心网络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3、学生上机操作规则
4、网络教室管理规则
5、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6、多媒体教师管理制度
7、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人员职责
8、中心机房病毒防范制度
9、广播室管理制度
10、音体美教学场地管理制度音乐、美术器材和场地管理制度画室规章制度体育器材保管、使用管理制度音乐教室管理制度
三、学生管理制度70第一部分学生管理制度70
1、中小学生守则
2、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纪律要求四不准
4、学生学习、生活纪律课堂纪律、集会纪律、做操纪律、就餐纪律、寝室纪律、午睡纪律、考试纪律、日常生活纪律、请假制度、卫生纪律
5、卫生标准
6、优秀学生评比条件
7、优秀集体评比方案第二部分团委管理制度75
1、团委委员工作职责
2、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3、团支部的性质和任务
4、团委小组的任务
5、团委委员例会制度
6、团委组织生活制度
7、团费收缴制度
8、团员证管理制度
9、发展团员制度
10、团员奖励与处分制度
11、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第三部分学生寝室管理制度8
21、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2、学生寝室管理要求
3、寝室布置规范
四、中学后勤管理制度85第一部分后勤管理制度85
1、总务处管理制度
2、食堂管理责任制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4、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5、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6、食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7、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8、直饮水管理制度
9、医务室管理制度
10、洗衣房管理制度
11、面包房管理制度
12、传达、门卫制度13、假期值班护校制度
1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七章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第八章附则第二部分安全措施9
31、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书(第一责任人为食堂管理人员)
2、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方案
3、校内商店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4、水电工安全责任
5、消防应急方案
6、学校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责任书
7、安全防火制度
8、食堂保卫制度
9、安全保卫制度第三部分财务管理制度96
1、财务管理制度
2、会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
3、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4、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5、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6、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7、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8、财务工作制度
9、会计监督制度
10、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1、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2、学校物资验收制度第三篇家长委员会101家长委员会章程第四篇岗位责任制10
31、校长岗位职责
2、德育副校长岗位职责
3、教学副校长岗位职责
4、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5、教务主任岗位职责
6、教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7、教务岗位职责
8、政教处正副主任岗位职责
9、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0、招生办主任岗位职责
11、招生干事岗位职责
12、教学人员岗位职责
13、团委书记岗位职责14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5、艺体组长岗位职责
16、保卫处主任岗位职责
17、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8、班主任岗位职责19、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20、学生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
21、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22、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23、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24、出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5、保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6、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27、电脑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28、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29、校医岗位职责30、采购员岗位职责
31、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32、食堂班长岗位职责
33、食堂卫生员岗位职责
34、榨油工岗位职责
35、炊事员岗位职责
36、食堂保管员岗位职责
37、食堂清扫工岗位职责
38、木工岗位职责
39、保洁员岗位职责40、编外保洁员岗位职责4
1、水、电工岗位职责4
2、收发员岗位职责4
3、文印员岗位职责4
4、资产管理员岗位职责4
5、绿化员岗位职责4
6、保安员岗位职责127第一篇中学办学章程中学办学章程_iangtanFenghuangMiddleSchoolEducationRules(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树立正确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生、教师和举办人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中学,英文译名是:MiddleSchool。学校是一所全日制高级中学,为民办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实施三年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位于省县镇中路号。学校招生以本地生源为主,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办学规模3600人左右。
第三条学校确立科学而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办学宗旨立东方君子之德、成翱翔四海之才;办学理念教育有品格、教学有品质、教师有品望、学生有品位、学校有品牌;办学思想立足终身发展、陶冶独立人格、培养现代公民、锻铸国家栋梁;办学目标办令人景仰的学校、做令人尊敬的老师、塑令人赞赏的学生;办学方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专家治校;办学定位大众化、公益性、高质量、常青藤;校训以社会进步为己任;校风尚志、尚真、尚行、尚友;教风严谨、严实、严慈、严恭;学风自律、自主、自强、自治。
第四条学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教育观和全面的质量观,秉持全面发展、人人成才、多样成才、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教育思想,形成体系开放、机制灵活、渠道互通、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体制,创建学思结合、知行统
一、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科学、多样、多元的质量评价体系,构建计划性、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信息化、人性化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一节董事会决策制
第五条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
1、审定学校办学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
2、决定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重大事项;
3、筹措并确保办学经费,核定经费标准,审核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决定大额经费支出,审定学校重大财务和资产处理事项,审定学生收费标准;
4、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方案,审定教职工聘用方案、绩效考核与奖惩方案,确保教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5、审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6、决定增补、罢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校长,审议副校长及财务负责人提名人选;
7、决定接受捐赠;
8、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董事会设董事设511人,由举办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及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教育督导制,校长和督学室主任为董事会董事。
第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举办人担任。董事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职责是:
1、主持董事会的全面工作;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4、提议解聘校长和推举新任校长人选;
5、法规政策和办学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董事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董事长认为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涉及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再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如有需要,董事会可以邀请教职工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节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2名;学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副校长由校长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校长聘任。学校设立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其负责人按有关规章和程序产生。学校正副校长、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组成校务委员会,成为学校集体决策机构。
第十条校长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主持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组织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2、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3、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组织拟定财务预算,负责财经管理工作;
6、提请聘任或解聘学校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或解聘教职员工;
7、出席董事会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和学校运行状况;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节教育督导制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教育督导制度,设立教育督学室。教育督学室是学校督查、咨询和评议机构,直属董事会领导,直接对董事长负责。督学室聘请教育专家、特级教师和教学名师为督学,其中专职督学3-5人、兼职督学5-7人。督学室设主任1人,督学室主任列席学校行政会议。
第十二条督学室的工作职责是:
1、参与制定学校办学章程、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督促指导学校行政依法依规和依章程办学;
3、督促学校行政落实董事会决议;
4、为董事会和学校行政的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和咨询;
5、评估学校办学状况,作出正确评判,提出工作建议;
6、督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重点督查指导课堂教学;
7、指导并参与教师培训,加强管理团队建设;
8、受董事会委托,对校长和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9、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党委或党总支职责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起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对校长和学校整体工作进行保证监督。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开展党建工作,贯彻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为完成学校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三)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与民主协商,发挥他们的组织作用,全面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做好统一工作;
(四)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离退休教工协会等群众组织工作,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作用,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对学校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三者有机结合,以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五化建设,争创五星党支部。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一节教学工作
第十四条课程是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总和。学校严格按国颁省定课程计划开课设节,严格按国家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课程的学习。根据各阶段课程结构的总体要求,加强课程的研究和开发,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并逐步形成学校的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促进成长进步和个性发展的课程资源。按教育部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订规范教材,不乱订滥订资料、试卷及其他读物。
第十五条学校、处室、组级、教师等各层级,根据教学计划与课程标准等教学指导文件,结合学校办学资源和学生学习状况,每学期和每学年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设计教学活动,控制和指导整个教学过程,达到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科学设置课程、编排班级、编排课表、安排考务,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制定教学工作规程,严格规范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管理。教师严格按教学工作规程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有关部门严格按规程进行检查、评价。学校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随意停课,不私自调课,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的,1天以内经校长批准,超过1天的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七条合理配置师资队伍,建立教研室、学科教研组、备课组等教学基层组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学提供组织与人力保障。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教研组分年级设备课组,其他学科教研组即备课组,备课组由教研组管理。学科教研组每月开展一次教研活动,学科备课组每周定期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按课时形成规范的教案、学案和电子课件,任课教师在此基础上进行再创作。教师必须凭教案上课。
第十八条教学质量是学校教育质量总体结构中的核心结构,是教学中学生所应达到的德、智、体、美等全面素质提高的水平,是学校办学和教学管理的总体成果。学校教学工作以全面发展为主题,以质量导向为主线,围绕教学质量形成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加强对教学活动的全面性、全员性、全程性的质量监督和控制,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和每一门课程、每一个环节的质量,调动每个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质量管理贯彻招生、计划、教学、教学辅助等整个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加强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管理、学生学业质量管理、教务工作质量管理,创新评价机制、监控机制、激励机制,加强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第十九条学校鼓励教师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念,进行教学科研和教学改革,积极申报上级科研项目,科学设置校本科研项目,进行以任务驱动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大力推广教研教改成果,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逐步形成学生主动参与、探索发现、合作交流的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
第二十条学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第二节德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确立德育首要地位。学校制定德育工作规程,确立德育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针对性和生活化,形成课堂育人、活动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十一条德育内容全面系统。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让学生逐步明白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促进学生树立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科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十一条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德育工作队伍,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德育管理人员和班主任,明确德育工作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责任,开展德育工作者岗位培训,进行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净化社会环境,形成育人合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第二十一条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课程的德育功能,充分挖掘教学内容中的德育资源,提升综合育人效果。开发有效校本课程,丰富学校德育资源。引导各学科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情况,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将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自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第二十一条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扎实开展周会、班会活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艺、体育、科技活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学生广泛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等活动,把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和成效纳入教师综合质量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一条建立德育基地和网络。建立共青团、学生会、班委会组织,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网络等设施,营造体现主流意识、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十一条充分发挥管理的育人功能。学校管理制度,都要充分体现育人意识,岗位职责要强调育人功能,要将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探索推行德育导师制,加强师德建设,广大教师自觉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二十一条加强班级管理。班级是学校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领导者、教育者和协调者。学校建立班级管理制度,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学校在工资待遇上向班主任倾斜。班主任由学生工作处提出人选,校长审定聘任。
第二十一条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建立家长委员会,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家长)会议,加强家庭教育。建立教师家访、家长访校制度,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树立科学观念,运用良好家风,家校共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三十一条改进方式方法。从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出发,注重循序渐进、注重因材施教;突出知行结合,着力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客观真实记录学生行为表现情况,引导学生将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实践。改革创新,探索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定期开展德育研究活动,提升教师德育专业能力。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定期表彰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和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先进班集体。第三节体育卫生和艺术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校将体育卫生和艺术工作摆在应有的位置,面向全体学生,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提高学生审美修养、丰富精神世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十一条加强体育艺术课堂教学,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运用灵活多样教学形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探索体育艺术课程评价改革,将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内容以及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一条积极开展课外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每天安排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长期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每学年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每年举办一届校园艺术节。
第三十一条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学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建立卫生制度,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学校各项场地和器材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第四节安全工作
第三十一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安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相关场地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学校不组织学生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
第三十一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预防演练,使学生提高安全保护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开展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三十一条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一条在发生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进行妥善处理,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第五章常规管理第一节常规会议
第四十一条校务会议。校长主持,校务委员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列席。校务会议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人事安排进行协商和决策。校务会议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各举行一次,校长认为必要或3人以上成员联名提议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四十一条行政会议。校长主持,校务委员、中层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讨论落实董事会决议和学校具体工作,对学校日常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校长不能主持会议,可以委托副校长主持。行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校长认为必要或5人以上会议成员联名提议时,可以随时召开。
第四十一条教师会议。校长或校长指定校务委员、处室主任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教师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安排布置工作、工作总结表彰、工作分析讲评、业务和时事政治学习、经验介绍、学术交流、专题讲座。教师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如有紧急工作布置和重要事项传达,可以随时召开。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办学章程、重要制度制定和修订说明,发展规划编制说明,重要工作和重大改革方案,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事项的说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学校工会行使职能,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代表提案和建议。第二节基层机构
第四十一条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和财务处、招生招师办公室、高一年级部、高二年级部、高三年级部(简称“两室三处三部”),各设主任1人,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设副主任1人。中层管理机构负责人按公开竞争、民主测评、校长选聘的原则聘用,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两室三处”为学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董事会和校长室决策部署、拟定工作制度、筹划部门工作、指导教研教改、实时调控反馈、进行检查评价。“三部”为学校二级工作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和校长室决策部署、具体安排全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信息化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图书馆、实验室归口教务处管理,安全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工作、共青团和学生会归口学生工作处管理,医务室、食堂归口总务和财务处管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设立专业发展委员会,为学校学科建设、教师专业成长、教师专业水平认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组织。委员会成员在本校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学科带头中选举产生,并适当聘请校外专家,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三节后勤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立学校资产使用和监督制度,建立各项经费使用和绩效评价机制,明确责任权限,确保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促进资产的合理有效使用。控制各项运行成本,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和审批机关的年度检查,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和董事会依法实施的审计、监督。校长换届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学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学校按依法依规进行收费,及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六章学生和教师事务管理第一节学生事务管理
第五十一条学生学校受教育者,是学习的主体。学校依法保证学生合法正当权益,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即取得学籍,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成课程所要求的课时,参加规定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获得规定总学分,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对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学校作出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破坏纪律和违法犯罪的学生,视情严重程度予以教育和处分。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十一条全体教师要正确对待并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做好问题生的转化工作。任何人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淘汰或变相淘汰违反纪律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第五十一条学校董事会设立“新园奖学助学基金”,接受社会捐赠,对优秀学生给予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适当补助。第二节教职工事务管理第五十四条教职工是影响教育质量的第一要素,决定着教育目标的实现和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学校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五十一条学校聘用的教职工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标准,新录用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统一招生第一批次录取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职工人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标准和董事会核定编制人数配备。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学校依法聘用和解聘教职工,依法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十一条教职工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档案工资的调整,社会保障金的缴纳标准,工龄、教龄的计算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制定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多劳多得、责重薪重、优劳优酬、特殊贡献重奖”的原则,实行岗位工资制。教职工待遇与岗位职责、履职绩效挂钩。
第五十一条学校教育,师德为先。学校要求教师,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对工作的无限热情,对学生潜力的无限信任,对每天工作取得进步的强烈渴望,对学生成功的无限欣赏。
第五十一条学校加强教师的入职培训和职后培训。教师培训内容统
一、多样、开放,重点是知识基础、能力基础和伦理基础。学校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广泛开展校本培训。校本培训主要采取个人反思和探究、同伴互助、学校活动、专家引领等形式,基于教师需要,针对本校实际,主动多样灵活,重在改善教学实践。
第五十一条学校鼓励教师成长成才成名,开展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名师、首席教师、功勋教师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职工,积极推荐教职工参加上级专业等级和荣誉奖励评选,营造适合教职工发展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第六十条建立学校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实行中层机构负责人竞聘上岗,强化对管理人员任前和在任培训,建立健全岗位职任制和绩效考核制等管理制度,建立一支率先垂范、理念先进、知识系统、训练有素、决策科学、执行力强的专业化管理团队。
第六十一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绩效考核,各项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考核评价方式多元开放,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任务、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广泛提升福利待遇,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续聘、晋升、定级、加薪、奖励的依据。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主动自觉接受检查评价
第六十一条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成立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对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争议进行调处。当事人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办学终止
第六十一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1、无法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继续开办;
3、自然灾害和战争造成学校不能继续开办;
4、董事会决定自行解散。第六十四条学校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学校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十五条学校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办学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自办学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在2016年制定的办学章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
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董事会。第二篇规章制度
一、教育教学规章制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XX思想和邓XX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党总支工作责任制
一、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1)组织党员和教职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执行。(2)深入各支部、党小组了解党员和群众思想、工作、生活、福利等情况。抓师风师德建设,把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使总支在师生中起好政治核心作用。(3)制订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按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和请示工作,争取上级党委对总支工作的支持与领导。(4)正确处理总支与董事会的关系,积极支持董事会的办学。(5)正确处理总支与学校行政的关系,积极支持校长的工作,协助校长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6)加强对学校工会、团委、业余党校的领导,经常检查督促。创建“双文明”单位。(7)抓好新党员发展工作,抓好教职工计划生育工作。(8)关心学校重大问题,参与重大决策的研究。
二、党总支组织委员职责(1)年初制定组织工作计划,提交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提出各支部党小组的划分与调整意见,制订“三会一课”实施计划,督促各支部、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表现和工作状况。协助总支书记对党员进行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