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人享有多项权利,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投资权和转让权。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准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商标,并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此外,商标专用权人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享有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权利,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该商标,并在商标上进行投资,并拥有将商标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法律分析
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许可使用权。
3、独占权。
4、禁止权。
5、投资权。
6、转让权。
拓展延伸
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范围及其保护范围有哪些?
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范围是指商标专用权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这包括使用商标的独占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禁止他人制造、销售或提供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标专用权人还享有对商标的转让、许可使用和抵押等权利。保护范围则是指商标专用权人对侵权行为的保护范围,包括起诉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要求赔偿损失等。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范围及其保护范围是保障商标专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结语
商标专用权人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使用、许可使用、独占、禁止、投资和转让权。这些权利保护了商标专用权人对其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并禁止他人提供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商标专用权人还享有转让、许可使用和抵押商标的权利。这些权利的保护范围涵盖了起诉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要求赔偿损失等。商标专用权人的权利范围及其保护范围是确保其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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