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老年法》,宣传尊老敬老的模范事迹,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提高老龄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老龄工作标准。
3、抓好省、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开展和达标任务。
4、做好山西省规范化建设村老年协会的申报工作。
5、“敬老月”期间广泛开展各项敬老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区属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道、镇、社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宣传活动和对高龄、特困、空巢老人及百岁老人的慰问。
6、做好XX区60岁以上老年人老年证的办理工作。
7、做好信息统计工作,认真记录全区老龄工作活动的情况,将好的、先进的工作典型积极向省、市推荐。
8、组织全区各社区老龄工作人员进行新修订《老年法》及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通过对老龄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为老服务责任感,提高为老服务水平,科学专业地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
9、积极完成省、市老龄办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