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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是定罪情节,还是量刑情节

来源:欧得旅游网

交通肇事中“逃逸行为”,属于量刑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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