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要求主客观相统一,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
一、如何来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呢?
根据《交通肇事解释》第三条规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据此,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1.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1)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2)换言之,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造成交通事故而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因缺乏主观上的认识,不应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2.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
(1)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律追究。
(2)具体而言,就是不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如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案、听候处理等义务,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定罪处刑等责任。
(3)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逃避上述任何一种法律责任追究,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认定被告人是否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只能根据其最终是如何处置被害人的行为来确定,而不能以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当时的行为目的来认定。)
3.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
(1)只有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这一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方能成立本规定中的“逃逸”。
(2)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后基于个人良心发现而返回现场、接受处理,或者逃离现场不远即被拦截、抓获,均不影响“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成立。
二、什么叫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是指某个自然人在交通活动中,驾车撞人了,而且明明知道自己发生了这样的行为的,是确切知道的,但是由于自己害怕受到惩罚,不想承担责任,没有及时的积极处理自己酿成的大祸,反而是逃跑了,这样的行为。这个罪名要求在交通犯罪里,是明知道的情况下造成的。
一、肇事逃逸处罚标准包括:
1、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4、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二、肇事逃逸构成包括:
1、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
2、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
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全称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是确切知道的,但是由于自己害怕受到惩罚,不想承担责任,没有及时的积极处理自己酿成的大祸,反而是逃跑了,这样的行为。这个罪名要求在交通犯罪里,然后是明知道的情况下造成的。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