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沂市人才落户如何办理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4、决定。申请人可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临沂市人才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证书;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三、临沂市人才落户办理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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