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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在卖房过户后无法获得贷款,该怎么办?

来源:欧得旅游网

买方贷款办不下来后的处理方法:1、确认贷款是否批准,若无批准需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2、若有批贷通知单但未放贷,咨询买方贷款行是否真无额度;3、如合同约定5天内拿到房款,如未拿到可要求买方和中介履行合同,如仍推脱可起诉中介和买方维权。二手房过户前需注意房屋情况、产权清晰、约定交易流程、约定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如果卖房过程中,已经把房子成功过户给对方,但是买方由于某些原因贷款办不下来,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确定贷款是否批贷,如果没有批贷,就办理了过户手续,那就比较麻烦,需要买方筹集房款及赔偿违约责任。

2、如果有银行的批贷通知单,但是没有放贷,建议自己咨询一下买方的贷款行,是否真是银行没有额度;因为每个银行每个月都有放款额度,如果真是没有额度,你也没法追究别人的责任,只能找银行说理了。

3、若你已经在签订合同上约定,5个工作日内拿到房款,如拿不到则中介垫资,费用由买方出,你可以要求买方及中介公司履行合同,如果双方仍推脱,可以到起诉中介及买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房屋产权过户前需注意事项1、核实房屋情况:了解房屋自然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举架、开间、进深等),注重细节(如装修情况、预留物品、物业情况、生活配套、商圈环境等),多观察房屋瑕疵是否在可接受范围;了解想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作为出资等情形。

2、确定产权是否清晰:卖方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以避免纠纷。对于持有军官证的房主应该格外谨慎,必须核实身份,对夫妻共有的或不是只有一个产权人的房屋,在签买卖合同时应所有产权人都到场验人签字。

3、约定交易流程:明确合同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推荐以事件的发生作为时间节点),需要尽量将房屋价款的给付放在产权过户之后再进行,或可以提存方式办理房屋价款的给付,以尽量降低风险;按合同规定交易过户,如房屋涉及抵押,必须明确由哪一方解除抵押。

4、约定违约责任:与卖方明确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的保障。如在中介购房,推荐让卖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以免发生纠纷时,缺乏主动。

5、其它事项:务必了解核实其他诸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及落实过户等相关手续,以确定是否对以后生活起居带来影响。

结语

在购房过程中,如果房屋已经成功过户给买方,但由于买方贷款办理不下来,我们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首先,确定贷款是否批准,如果没有批准且已经过户,买方需要筹集房款并赔偿违约责任。如果有银行批准通知但未放款,建议咨询买方的贷款行,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额度。若已在合同中约定5个工作日内拿到房款,如未能如约,可以要求买方和中介公司履行合同,如双方推脱,可以向起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买二手房前,需注意核实房屋情况、产权清晰、约定交易流程、约定违约责任等事项,以确保后续居住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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