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由部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
二、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1。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和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发。
三、预案的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指挥机构和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组成。
2、岗位职责:各组按人员组成确定与预案相关的所有人员的'岗位职责。
3、预案对象:假定火灾等紧急情况。
4、处置程序:包括报警、疏散、扑救等。
四、预案的演练
1、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部门预案每季度演练一次。
2、演练应由组织者提前七天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3、预案涉及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对预案熟记并按照演练的同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4、演练地点必须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置明显标志。
五、单位演练记录和档案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整理。部门的演练记录和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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