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镇主要领导人是本乡镇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对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人,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的安全生产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责任,签定责任状,定期进行考核,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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