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级应急响应是依据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对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分级所采取的相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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